怀化商标注册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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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商标注册如何申请?

作者:怀化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0-01 08:22:14

任何一个知名企业都会非常重视品牌的保护,而品牌保护的第一步就是注册商标。想要申请怀化商标注册可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进行办理,也可以到专业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进行申请。怀化商标注册如何申请?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半左右的时间。

商标注册申请的核准或驳回没有法定期限,目前一般自申请日起15个月左右初审公告该商标(驳回的话时间稍早),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如无对该商标的异议,商标局审定公告该商标,再下发商标注册证,该商标至此获得核准。商标审查的时间段随时会根据商标局内部审查速度的快慢而有所变化。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申请人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进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专业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申请。专业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为大家推荐我司国际知识产权。

商标注册流程有哪些?商标注册程序包括商标查询、提交申请资料、商标局受理商标申请,进行商标申请并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实质审查、初审公告和领取商标注册证书。

1、商标查询。商标查询是商标注册申请前的重要步骤,可以帮助商标注册申请的顺利进行,保证商标注册申请成功率。商标查询可以选择世纪鼎力商标注册网,我司提供免费商标查询服务;

2、商标注册申请资料的准备与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资料有以公司商标名义申请需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需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商标图样;商品或服务所属类别;商标委托代理申请书;

3、商标局受理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

4、商标局实质审查。商标局对注册商标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包括(商标禁用条款;不具有显著性、存在近似商标等)进行审查和分析对比。

5、公告。初审公告和注册公告。初审公告是对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称为《初审公告》,也是作为对商标申请人的通知。注册公告是经过3个月异议期而无异议或虽经异议裁定程序但异议不能成立时,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注册时所发布的公告。

6、领取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公告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并不一定这么顺利,如果申请人没有商标专业知识,难免出现各种原因导致商标被驳回、商标注册失败,花冤枉钱,委托代理机构虽然需要交一部分代理费用,但是相对于自己去注册也是划算的多,商标代理机构不仅可以提供全面、综合并且一对一的服务,还可以帮助申请人高效率的成功注册商标,中途出现的种种状况代理机构都会想办法解决,更专业。

所以还是建议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更靠谱。我司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商标注册代理的由商标局备案下的一家商标注册公司,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是每一个商标注册申请人所关心的,我司秉承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为您在商标注册的道路上保驾护航。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是由专业从事商标注册的顾问进行的,商标注册流程专业化严谨,任何商标注册流程都是要到商标局严格审查的。

商标注册费用依据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发展规模,商标注册顾问专业人士来决定的。如果您有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方面的问题均可咨询我司的热线电话或者直接与我们网站上的商标注册顾问的客服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专业的商标注册问题解答。预祝与您我们能在商标注册上合作愉快。

在进行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商标被驳回是非常常见的。不过不要因为商标被驳回了就给注册的商标下“死刑”。商标被驳回以后,商标局就会下达《商标驳回通知书》,上面会告诉申请人商标被驳回的理由。

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以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驳回复审。商标驳回的理由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那么商标驳回的绝对理由是什么呢?接下来我司为大家解答。商标被驳回的绝对理由是指商标违反了禁止注册的情形和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显著条件。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的,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的;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已在中国申请注册或未在中国申请注册保护的驰名商标,容易给他人造成误认,不便于识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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